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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6日下午,安徽省教育廳一女幹部違規行車與小區保安發生爭吵,並辱罵保安“看門狗”,隨後六旬保安氣絕身亡。
  昨天上午教育廳回應稱,涉事者已暫停工作,正在配合警方調查處理。負責該案的南七派出所民警告訴記者,目前涉事人與死者家屬正在進行協調。
  一句“看門狗”
  要了一條命
  據報道,11月16日下午,合肥香樟雅苑小區門口,一名中年女司機鄭某某試圖駕車從大門出口逆向進入小區,遭到值班保安趙宗偉拒絕,於是發生爭吵並辱罵趙是“看門狗”。隨後,63歲的趙宗偉倒地不起搶救無效身亡。
  有知情人士透露,鄭某某系安徽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的一名主任科員(科級)。
  據監控錄像顯示,兩人爭吵期間有保安等人勸阻,趙宗偉也曾朝一旁走開,但是對方仍不罷休。大約3分鐘後,女司機掉頭走了,趙宗偉也往崗亭走去,10多秒後,趙宗偉臉色蒼白,突然倒地不起。
  將依據調查結論
  嚴肅處理
  昨天上午,安徽省教育廳通過官方微博對此事進行回應稱,已從媒體和公安部門瞭解到有關情況,公安部門正在進行調查處理。目前,涉事者已暫停工作。
  回應稱,已要求涉事人員鄭某某進行反思並積極配合調查,妥善處理好善後事宜。
  安徽省教育廳將根據公安部門調查結論,依據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對涉事者作出嚴肅處理。
  如構成侮辱罪
  可追刑責
  北京易行律師事務所張建棟律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一般而言,因發生爭執導致一方出現病發、甚至死亡,對方需要進行一定的民事賠償。然而,賠償額度並不會太高,目前法律上對這類事件賠償金額並沒有明確界定。
  然而,在這起案例中,儘管雙方並無身體接觸,但鄭某某“看門狗”的言論已經具有侮辱性質,因此如果判定構成“侮辱罪”則屬於刑事責任,不能僅靠民事賠償解決。
  據法制晚報
  (原標題:一句“看門狗”,要了一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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