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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幸媛:陸配合法入境就可工作是修法方向[2008-11-21]賴幸媛:陸配合法入境就可工作是修法方向 【13:35】〔中央社〕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賴幸媛今天說明兩房屋出租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版本,包括大陸配偶只要合法入境就可以工作、定居申請年限從8年改為6年、取消繼承限額新台幣200萬元限制。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代表上午拜買房子會賴幸媛,盼修改「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解決大陸配偶因法規限制造成居留、工作、社福等問題。賴幸媛致詞時談到政府近來所做努力表示,針對依親賣屋居留、長期居留與定居配額問題,因為有配額存在,許多陸配來台超過8年還是無法取得身分證,或無法和台灣伴侶團聚,內政部已將數額表修正為「定居不設數額」,餐飲設備相關辦法已公告。她說,陸配至少來台8年才能設籍,且規定設籍5年後,才能申請未滿12歲親生子女來台,經過13年,小孩早已超過12歲,這是不合理的規定,內政部已製冰機取消「設籍5年」規定。至於未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方向,賴幸媛表示,根據陸委會所提版本,陸配只要合法入境就可以工作,無須等待兩年。具體作法是通過面談洗碗機入境,便可立即申請依親居留,凡依親居留與長期居留者,都可在台灣地區工作,不必特別申請,使陸配與外配工作權獲同樣保障。申請定居年限方面,賴幸媛指出,實咖啡機施「面談入境後便可申請依親居留」的新制度後,定居的申請年限將從8年變成6年。她說,現行規定陸配或大陸人民只要從事與入境目的不符的活動,足以違害國家安全冷凍冷藏冰箱、社會安定,治安機關可逕行強制出境,有時候造成警察機關裁量權較大的問題;為了符合法治原則,陸委會主張在強制驅逐出境前,應該召開審查會,給當事人陳述意鼎曜餐飲設備見機會,而不是警察說了算,可以由審查會決定。賴幸媛也說,陸委會將修法取消繼承限額200萬元的規定。自由時報花店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94%BF%E6%B2%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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